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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向互联网征税

中国财政部长项怀诚4月17日日在企业高峰会上透露,国家目前正在研究对互联网征税问题。

项怀诚说,征税要有凭证,Internet网络是无纸化的,征税比较困难,我国正在研究这个问题,我不想放弃征税权,我又想让我国的互联网发展更快点。

他说,现在整个世界已进入新经济时代,网络、互联网信息技术对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非常大,对我国来说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整个信息产业,都给予了税收的倾斜,现在已有了对信息技术的优惠政策,如力度不够可以再研究,这是个重要问题,我们也许会派人考察一下其他国家互联网怎样征税,然后做出徵还是不徵,多徵还是少徵的决定。

项怀诚承认,高盛国际董事长萨瑟兰(Sutherland)对“中国税收占GDP比重相对较低”的判断是正确的。他说:“不但是低,而且低很多。”

他介绍,中国一般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这个指标,因为税收收入约占财政收入百分之九十以上,所以两个指标差不多。去年中国财政收入约占GDP百分之十三点九左右,与发展中国家平均百分之二十五左右水平,发达国家平均百分之四十左右,与单一制国家平均百分之六十以上比较,中国政府集中的税收偏低。

造成税收比重低的原因,项怀诚分析,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演变过来的,一九七九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百分之二十八点四,那时与发展中国家差不多,但那个时候将许多不该收的钱也收上来了。七九年以后中国就开始逐步实行让税政策,使企业获得更多的钱。从一九七九年百分之二十八点四降到一九九五年最低的百分之十点零六,大体上每年降低了一个百分点,国家给企业让出来的税收差不多超过数万亿、十数万亿人民币,这部分给企业的让利就是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付出的代价。这个政策是对的,付出的这个代价是值的。如果没有付出这个代价,就不会有改革开放二十年的成就。但比重太低有危险,从一九九五年以后我们这一比重正在逐年回升。

项怀诚指出,中国有中国的特点。中国除预算内资金外,还有预算外资金。九八年中国预算外资金为三千零八十三亿元人民币,这部分资金也都用於政府必要的开支,是政府的“第二财政”。改革开放中我们还有很多“创造”,如各种基金(三峡建设基金、港口、机场建设等基金),名目繁多,其中中央政府掌握的大约有十九个基金,总额在一千多亿元左右,这可称为中国的“第三财政”。另外,还有“第四财政”。如果把这些都算上,中国政府现在能够支配的财力大体上可能在百分之二十不到,这就是中国政府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支持经济发展的必要的财力。尽管如此,还是少了点。

这位部长还说:“各位要作一点准备,我以后可能要向大家多徵一点税,但不会违反税法旨意行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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